******有限公司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砖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LQ6GS-WZ-152)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河津经开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人行道砖竞价采购
采 购 人:******有限公司(电话:******)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资产部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
******有限公司河津经开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人行道砖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242704(含3%增值税)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1490.48元(含3%增值税)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行道砖 |
20*40*6cm |
m2 |
6067.6 |
39.8 |
241490.48 |
含材料费、运输费、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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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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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9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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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