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温州市经开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12地块。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22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280平方米,总计23栋楼【其中:1#楼-22#楼为生产车间(除18#楼外)、18#楼为研发中心办公楼、23#楼为员工宿舍】;其中地上面积24498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3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00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与会审纪要及所有设计变更单、施工联系单、技术联系单、签证等范围内容。具体指:A.工程基础地梁和基坑支护开始至主体结顶及施工现场配套工程的所有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工作;模板承重架的搭设、拆除,模板及支撑架材料清理工作等。B.施工放线时,中标施工班组须派专人配合招标方,包括主控线及细部尺寸分墨放线、标高抄平;模板的放样、制作、组装、安拆、模板定位、模板支撑系统(含超高支撑系统)搭拆。C.建筑物现场零星现浇及预制构件模板的制作、安装(包括过梁、管道井、烟道翻边、圈梁、构造柱、窗台及墙体压顶、卫生间翻边等)和拆除。D.外架槽钢洞的预留、后浇管道井支模、放线洞口、泵管洞口等技术要求预留洞口支模及工艺要求后浇的部分等;洞口在0.3平方内的封堵。E.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砂浆罐、水泥罐基础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F.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进料平台木板的铺设,后浇带盖板临时支撑的处理(包括后浇带木顶撑以及砼顶撑模板的安拆)。G.外架型钢悬挑层7字板铺设(包括木板以及固定材料)铺设、拆除以及安全通道的木楼梯板(包括木板以及固定材料)铺设、拆除;塔吊与楼板面的安全木式封闭(包括木板以及固定材料),封闭型式按招标方要求执行。H.剪力墙拉结螺杆(含止水螺杆)制作安装,混凝土顶撑制作设置。I.基坑支撑梁外侧填土挡墙模板。J.内撑垫凳制安,木垫板制安、木枋的压刨、刷脱模剂,模板拼缝处嵌缝、模板与叠合板之间拼缝的泡沫胶、贴封口胶(楼层砼接茬处、二次浇砼接茬处、所有构造柱圈梁部位等)、所有后浇带处、施工缝处、吊模处、两种不同标号砼的交接处均需拦铁丝网。爆模砼回收、利用及模板修复,爆模处砼的剔打、修复,拆模后修巴补烂。孔洞预留制作、安装;止水螺杆切割(地下室剪力墙等须配置三段式止水螺杆);模板工程完工后,将方木模板整理归堆,其他材料堆放到招标方指定位置。木工加工房搭拆。质量瑕疵处理;模板支设前现场清理和地面找平层铺设;浇注砼护模;自身所需材料设备工具上下车及场内水平运输;模板清理修理。K.临时设施等所有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安全防护需要的所有模板制作。L.木板、方木到场后卸车,并堆放至招标方指定位置。M.模板工程相关材料的二次搬运。N.由项目部交办的零星工作。P.施工班组安全设备施工费用。Q.模板清理修理;模板内杂物清理,漏浆清理,做到工完场地清。
2.3承包要求:包自带施工机械设备、保质量、包进度、包文明安全施工等。①所有模板与木工机具及其它所有配套料具(包括模板、方木、伞形扣、柱模、剪力墙专用夹具、螺杆(承台地梁加固螺杆需用加长钢筋焊接,由中标班组自行负责,严禁使用招标方放置在工程现场的钢筋等材料)、止水螺杆、铁钉、铁丝、PVC套管、铁丝网、板车、泡沫胶、贴封口胶等木工承包范围施工所需材料、工具)均由中标施工班组自行负责。招标方只提供垂直运输机具和支承架材料(钢管、扣件)。对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及机具、工具,中标施工班组在未经允许前不得随意挪用损坏,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施工班组如数赔偿。中标施工班组自行购置的机具和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有产品合格证),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②照明灯具及用具:招标方只提供电源到楼层(每三层一个电源箱),塔吊或物料提升机上的大型照明灯具。其他开关箱和机械电源线、灯具、电线、电缆均由中标施工班组自理(即包括在承包价格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业绩及履约能力;
(******集团无不良记录;
(******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木工类名录并已会审通过。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2025年3月26日期间签订的在建(或已完成)的木工班组施工分项合同(或施工班组价格确认书)合同至少3个或3个以上【所提供的每个木工班组施工分项合同纸质原件(或施工班组价格确认书纸质原件)】,其工程建筑面积均须超过壹拾万平方米(含其中提供1个工程建筑面积须超过贰拾万平方米),方可列为该木工班组的有效施工业绩。如投标人只提供木工班组施工分项合同(或施工班组价格确认书)复印件或提供木工班组分项施工合同(或施工班组价格确认书)原件扫描件一律认定为无效业绩】。
4.其他说明:
(1)质量目标: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争创“瓯江杯”。
(2)工期要求:中标班组必须按招标方工程项目部的进度要求按时竣工(从第一栋楼的基槽(坑)开挖之日起计算,9个月时间项目的所有楼栋必须完成结顶,如由于非中标班组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工程无法按前述计划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结顶则相应顺延工期,顺延的工期确认以招标方现场项目部的书面签证为准);如因中标班组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无法按计划完成,则每延迟壹天将被扣除人民币贰万贰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总额以本项目木工班组分包总结算价款的10%为限额。
(3)安全文明:按温州市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争创“浙江省省级文明标化工地”标准。承担自身范围的安全责任及赔偿。
(4)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图纸清单、现场施工条件及实施要求。
(项目部联系人:张经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时至11时20分,下午14时10分至17时20分在浙江省温************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注册入库网页截图。
6.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报价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8.公开发布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0577-******
******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诸葛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7-******
******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2025年3月27日